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深化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行业改革方案》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文字解读丨《攀枝花市深化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行业改革方案》
一、起草背景
出租汽车是为市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出行的交通运输工具,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在攀枝花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试验区、服务业发展年之际,通过深化行业改革,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是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需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启动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77号)等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等规定,结合攀枝花实际,组织起草了《攀枝花市深化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二、起草过程
依据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三区(东区、西区、仁和区)人民政府,以及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按规定先后完成了行业调查、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通过了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改革方案》。
三、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准入条件、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行业监管等内容。明确指出,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坚持“无偿、期限制”依法配置给符合条件的公司使用,实行公司化管理。其中改革举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发展。原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组建新公司,出资人之间也可协商自愿组建新公司,车辆规模不低于250辆。二是明确权属关系。将出租汽车《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登记为“出资人姓名”。 车辆《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登记为“公司名称”,备注“出资人姓名”,明确新一轮经营期限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给公司,出资人与公司通过合作开展经营活动,车辆所有权登记为出资人。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公司、出资人准入条件和安全责任,从严格质量信誉考核、强化经营权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严格驾驶员管理等方面加强行业监管。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解 读 人:攀枝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科
联系电话:0812-3336020
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