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质量强市暨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计划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好交通运输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持续工程质量提升
(一)提升监督工作综合能力。
1. 强化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市局建设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及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与交流,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责任单位或部门:市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2. 购买服务,强化技术保障。在监督能力薄弱环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为工程建设项目“把脉问诊”,不断提升监督水平。(责任单位或部门: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3. 提升检测数据公信力。通过“双随机” 等方式引入高水平的甲级、桥隧专项等高水平检测机构参与质量抽查检测工作,提升监督抽检水平。(责任单位或部门: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二)强化项目监督检查。
1. 高质量完成项目综合督查。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配合,对攀宁高速公路每半年完成1次质量、安全、环保综合督查。(责任单位或部门:市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2. 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配合,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适时开展试验、监理、汛期等专项检查。(责任单位或部门:市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3. 随机开展日常巡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项目施工进度,以“双随机”方式对在建在监项目开展日常巡查,频率不低于每月2次。(责任单位或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强化工程质量抽检。
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市本级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2次,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抽检1次。(责任单位或部门: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四)强化高速公路监督工作信息化。
以四川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为依托,全力推进特长及高风险隧道、特殊结构桥梁等重点部位及利用物联网传感器采集力学试验机在试验过程中的适时数据顺利接入厅质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可溯”。(责任单位或部门:市局科信科、建设管理科、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五)强化农村公路技术指导。
继续加强对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指导,对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开展督导不少于1次,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项目监督工作,督导促进区(县)质量监督机构的能力提升。(责任单位或部门:市局农村公路建设指导科、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二、加大质量执法力度
(一)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配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
(二)要深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执法人员宗旨不牢、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等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保障工程质量。
责任单位或部门:局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规范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围绕交通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要求,在完善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的同时,对照国土、规划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供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办理,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二)规范招投标管理。以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为契机,对2019年1月以来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签订廉洁承诺书;强化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和从业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行业招投标和建设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全面净化招投标市场。
(三)强化试验检测行业和监理行业管理。以监理备案、工地试验室验收备案为依托,以监理信用评价、试验室信用评价为抓手,严肃监理部、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合同履约等考核并纳入信用评价,不断强化试验检测、监理行业管理。责任科室及单位:市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强化质量宣传
以“质量月”为契机,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文化宣传, 普及质量知识,弘扬质量文化,广泛营造质量文化氛围,深化施工企业质量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