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答复的函(张林委员)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全市部分公交站名并建立规范管理机制的建议》(第1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修订公交站点方案、公布方案、征求市民意见”的建议
在公交站点命名工作中,市公交公司坚持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2016)为标准,按照“车站命名要依据法律法规,以地名为主,指位明确,导向无误,简单明了,易读、易懂、易记,方便乘客出行、方便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管理,且全市范围内不重名”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区街、路、巷、桥梁、隧道、梯道等地名实际,充分尊重并保留部分具有攀枝花建设历史纪念意义的名称、建筑,统筹考量公交站点的命名。
二、关于“广泛宣传公交站名修改情况”的建议
公交站名更改后,市公交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对更改情况进行宣传,确保乘客知晓度。一是修改本车站公交站名,让来往市民一目了然;二是修改车厢内线路示意图相关站名;三是更新录制语言播报系统相关站名,通过语音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对花城智慧公交手机APP相关站名进行修改。
三、关于“制定规范管理公交站名工作办法”的建议
鉴于已存在国标《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2016)和零星站名变更所需的工作成本,市交通运输局不再单独制定“公交站名管理办法”。下一步将督促市公交公司按照国标进一步规范已有站名,审慎新增站点命名,尽可能降低站名变更的概率。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交通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