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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切实做好乡镇自用船规范管理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东区、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局,钒钛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2020年度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近期,国家和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工作人员赴各市、州开展实地抽查核验工作。为切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自用船管理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取缔三无船舶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巡航计划,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无船舶清理和乡镇自用船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取缔三无船舶和营运船舶违规运输偷捕人员和捕鱼网具等违法行为。要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

二、强化监督指导,规范乡镇自用船管理

根据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省级考核复查问题清单的通知》中指出我市乡镇自用船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请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指导乡镇政府落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无船舶清理和乡镇自用船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不断强化乡镇自用船源头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和检丈、登记程序,清理拆除不达标和超使用范围的自用船舶,确保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做到六统一,即:统一使用功能(仅限用于农民生产和生活所必须);统一检丈标准;统一船舶颜色;统一船舶编号及标牌;统一集中停放和使用报备(以村或组为单位);统一基础管理台帐(含基础登记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对不严格落实自用船舶六统一管理的乡镇,将提请县区政府目标办严格考核。

三、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市地方海事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及时收集清理整治工作资料和报送工作信息,用扎实的工作实效迎接省级考核。各县、区上报资料、信息统一交市地方海事局,联系人:代兴华,邮箱:1252899827qq.com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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