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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监管执法。一是做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结合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统筹“迎大运·保安全”“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等重要活动,全面开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定《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开展安全检查1482次,发现隐患1605起,整改1605起。办理处罚案件45件,罚款20.984万元。二是做好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工作。强化道路运输源头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查处“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174台次、重点营运车辆“一日一通报”103台次、严重超速重载普货车辆3台,发现问题隐患357处,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建立联合检查、联合约谈机制,与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0余次,抄告公安交警部门违法违规行为8期113条,召开约谈会15次,约谈企业80余家次。检查危货企业368家次、发现隐患157处,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整治脏车70台次,移交公安交警超限运输车辆285台次。检查普货企业193家次,发现问题225处,完成整改222处。牵头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通信发展办制定《攀枝花市网约车不合规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有关工作推进会2次,检查网约车企业36家次,约谈企业2家次,查处网约车违法案189件,罚款32.4万元。三是做好水上运输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水上交通巡查,突出整治安全隐患,防范“跑船”事件发生。对西区金沙江库区形成固定巡航模式,实施执法检查14次,巡航里程400余公里,检查涉水企业6家次,现场发现问题2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做好工程建设监督执法工作。对攀宁高速公路攀枝花段、炳草岗大桥维修加固等13个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58次,发现安全、环保、质量问题365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已全部整改完毕。办理2起施工过程中违法违规案件,罚款2万元。

  (二)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按照省、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印发《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市、县(区)两级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定期调度检查,会商案件办理。二是加强宣传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号等平台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71次,开展问卷调查2158份,走访座谈道路运输企业122家。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共组织错峰执法67次、交叉检查16次、联合执法26次,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93台次,办理非法营运案件74件,收缴行政罚款58.59万元。四是收集处置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问题查办力度,共收集线索126条,经核查纳入整改问题台账69个,已完成整改66个,其中,执法不规范47个,执法粗暴7个,执法方式简单僵化1个,执法慢作为2个,其他突出问题12个。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1人、仁和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9人予以谈话提醒。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交通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示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流程、权限范围、监督举报和救济途径等。督促执法人员、政务窗口服务人员规范配齐相关证件和手续,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双公示”3800余件,展示宣传画、横幅等50余幅,设立宣传展板20块。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及时启用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实行记录仪使用实名制,确保使用情况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执法案件审核审查制度,实行案件调查部门初审,法制机构二次审核,单位负责人终结审核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公平,准确。

  (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性工作。一是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受理完成交通运输违法举报3174件,向投诉举报人征询意见、向相关驾驶人员核实情况及回复6300余次。处理出租汽车违规情况通告30次,督促出租车公司对驾驶员批评教育1035人次。二是开展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车站、进码头、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利用主题宣传日、宪法宣传日(周)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宣传1次、民法典专题宣讲1次;依托车、路、站等各类载体平台,播出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宣传1000余次。在公交车显示屏、电子站牌、发车屏、车载LED上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超1万条次。全系统299人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合格率100%。三是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本系统执法监管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法办案流程、法律文书撰写等业务学习5次。

  (五)“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杜绝出现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跑多地”的现象发生,对涉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12个高频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承诺告知、优化服务、精简提速等措施,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交通营商环境,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实现办事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以及执法不作为、执法慢作为的现象。二是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程序还有待完善,罚审不分,审核人员既是办案人员又是审核人员,影响案件审核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结束后,有部分执法人员存在懈怠心理和放松心态,没有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深入持续推进。四是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狭窄,点和面还需进一步拓展,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五是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比较缺乏、落后,影响执法效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将法治建设纳入各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日常工作,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安全、环保、项目建设、道路管养等方面督促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局主要领导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开展会前学法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督促落实有关法治工作3次。组织开展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维稳包保工作,有效化解确权矛盾,确保全市新一轮出租汽车投放市场稳定有序。同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解决行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提升学习效果,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强化四川省干部学法普法平台学习指导,全面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推动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调研,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机制和执法工作流程。

  (三)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市州经验,制定可操作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及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行业监管的基本手段。全面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充分发挥诚信制度在监管中的作用。重点加强对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广泛开展宪法和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执法监管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及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规范运行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服务窗口合规、简明,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高效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强化事项在线受理办理和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审核: 黄彬   责任编辑: 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