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3-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建设及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运便〔2021〕202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工程验收办法〉等三个办法(规范)的通知》(川交运便〔2021〕490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3家二级及以上客运站电子客票工程进行验收,现将验收合格客运站名单公示如下:
攀枝花市汽车客运中心(一级)
米易县客运中心(二级)
盐边新城客运站(二级)
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公示期内到攀枝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道路客运科反映。联系电话:0821-3336393。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