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稳妥抓好下一阶段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把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要坚决落实“四方责任”,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原则,分阶段有力推进。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明确责任科室具体抓落实,有序组织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接种疫苗,力争实现“应接尽接”。
二、分层分类推进疫苗接种
(一)主动做好疫苗申领工作。局办公室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加强与卫健部门、社区对接,主动申领疫苗,将交通运输一线尤其是进口冷链物流运输、公共交通等重点人群纳入第二批次疫苗接种范围。
(二)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局组宣科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对维护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加强接种期间舆情监测,迅速妥善应对,及时化解舆情风险。各单位、行业协会要通过交通场站、交通工具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全面开展疫苗接种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三)分领域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局运输科牵头负责运输领域从业人员(包含航空、铁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驾培企业、维修企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快递等)疫苗接种,局建管科牵头负责交通建筑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包含交通建设、高速公路公司),请相关科室、单位积极配合。局办公室负责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含下属单位)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系统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请各牵头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别制定本领域、本地区疫苗接种方案,并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表》,并于4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对疫苗接种情况督查
市交通运输局局办公室每月要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摸排统计,视情况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表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