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选取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投标代理机构,以帮助选取攀枝花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及攀宁高速、攀大高速征地拆迁资金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选取攀枝花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年报审计机构。
2、选取攀宁高速、攀大高速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机构。
-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
2、在攀枝花市固定开、评标场地证明材料。
3、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证明材料(代理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网站截图、签订的协议等均可)。
4、在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对上述两事项的代理费用报价单(分别报价)。
6、项目负责人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7、递交的比选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代理机构鲜章。密封后,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我局。
三、限价:
上述代理事项每项代理费用上限为人民币贰万元。
四、比选机构:
本次选取代理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的选取小组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五、选取和结果公示
1、本次选取工作在报名截止时间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本次选取按照总代理费用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并在我局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间无异议,两项代理费之和最低者成为本次选取的代理机构人。分别与攀枝花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市高建办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3、如有报价相同者,则以抓阄方式抽取。
4、如中选机构被取消资格,则顺序选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选的代理人选取审计机构,不得再向报名的审计机构收取任何费用。代理人在选出审计机构后代理费用由市交通发展(集团)公司、市高建办分别支付(本项要求写入代理协议)。
2、报名参加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少于3家,或资料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少于3家,不进行选取。
3、如发现中标人承诺不属实,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有权取消该中选人中选资格。
4、本次选取代理机构,我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614房间(攀枝花大道东段888号)。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6日18:00止。
3、联系人:欧阳女士 0812-3506021 13340729911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