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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的反馈意见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安排,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18123日至10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和回访督查。巡察期间,召开见面会1次、专题汇报会1次,与县(区)巡察组召开对接会4次,个别谈话14人次,来信1封,查阅各类档案资料303份,明察暗访24个乡(镇)31个村,走访农户74户,发现问题12个。

36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海主持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市交通运输局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脱贫攻坚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贫困村水泥(沥青)路、进村道联网路、延伸路建设,安全防护设施、中小危桥改造以及农村客运优化布局为重点,全市农村公路网基本形成,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现状和脱贫攻坚当好了先行,为全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交通力量。 

巡察期间,根据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局党委统筹扶贫工作被动,不深入不具体

1.政治站位不高。党委没有把交通扶贫专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安排部署成立全市交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只成立了对口帮扶领导小组,在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调整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对口帮扶领导小组和《交通扶贫攻坚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2.统筹整合力度不够。局党委在牵头负责的交通扶贫工作中,没有举行业之智、集系统之能、聚部门之力齐抓共管,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不到位。对社道、生产道路等路网建设未开展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造成部分项目监督不到位,项目建设质量不高,“畅返不畅”现象较为普遍。如:米易县青山村丁家坪至野马坪道路硬化、牛棚村茅店至官顶道路建设项目属整合资金项目,交通部门没有主动协调各方形成合力。

(二)党委在脱贫攻坚战中履职不到位,效果不显著

3.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不够。局党委只注重重大交通项目资金的争取,在省上无交通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没有主动加大向上争取农村道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据查,全市交通系统2016年向上争取资金(除高速路、国道、省道建设费用)21587万元,2017年和2018年两年合计才10998万元。

4.调查研究不深不细。局党委没有认真研究群众对道路的需求,未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农村公路,部分农村道路建设标准低,导致农村公路建设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农村客运网络不健全;未制定脱贫攻坚交通扶贫专项的总体规划,对全市70个贫困村调研不深入细致,没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村一策的交通扶贫方案和具体措施,致使全市交通扶贫项目没有因地制宜,缺乏精准性,影响了交通扶贫效果。

5.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局党委在交通扶贫工作中一味的强调县(区)是项目建设的主体,对项目建设过程不问不管,几乎未开展过程监督、指导和管理,造成道路建设标准低、质量差;没有同步考虑完善公路安防、挡防、排水、错车道和标识标牌等设施,造成公路建成后安全防护、通行能力差,抗灾能力弱,影响工程效益发挥。如:仁和区平地镇波西村箐头组4.1km道路只有6个错车道,有3km没有排水沟;米易县麻陇乡黄草坪村社道路坡陡弯急,未设置警示标识、标志;盐边县温泉乡四呷左村村道在建成后不到1年时间部分路段出现沉陷。

6.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道路建设未提早谋划,未按年度计划实施,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如:米易县2017年的白洼垭口至麻陇乡农村改善提升工程,目前仍停留在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作阶段;2017年撒莲镇金花塘村4km环村公路硬化项目于20189月动工,目前尚在路基工程建设中。

7.资金拨付滞后。局党委对交通扶贫资金拨付没有及时督办,造成上级补助资金拨付迟缓,地方配套资金、部门整合资金不到位。如:米易县麻陇乡黄草坪村、庄房村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318.9万元,至今还有44.65万元未拨付;米易县新山乡新山村一组、十组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162万元,已完工一年半尚有33.2万元资金未拨付;盐边县格萨拉乡茅坪子村村道改建项目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到位。

8.项目验收不及时。对实施完成的交通扶贫项目未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影响了资金拨付和工程投入使用。如:米易县护林村田家坟至安家垭口5.2公里村道硬化工程于20181月完工,盐边县红果乡省棚子村原红坭乡政府至四社项目于20179月完工,至今这两个项目仍未验收。

9.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贫困地区农村公路重建轻养、以建代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失养缺养导致道路损毁严重;没有及时对县(区)和乡村开展道路养护培训,协调落实养护力量及经费不力。如:盐边县格萨拉乡大坪子村村道投入使用仅两年,部分路基垮塌、路面断裂;米易县麻陇乡黄草坪村社道路面泥沙成堆,未及时清理。

1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局党委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对2016年以来查找出的部分交通工程执行“三同时”和“七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没有深入研究整改,对“回头看、回头帮”等问题没有立说立行立改。

11.定点帮扶长远考虑少。对定点帮扶村大槽村的巩固提升产业发展措施缺乏长远规划,没有因地制宜协助群众发展产业。在大槽村脱贫之后没有及时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帮扶力度减弱。

(三)驻局纪检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力度不够

12.监督力度不够。驻局纪检组主要是通过对业务科室的督促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对交通扶贫专项监督检查较少,且手段少方式单一。

二、意见建议

(一)多元化筹集资金,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保障

局党委要指导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分析利用上级规划政策,整合资金,打造路旅融合、交通+产业发展的示范项目,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要指导县(区)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筹集、整合农村公路发展资金,改善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保障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质量监督,把农村公路建成“放心路”

局党委要督促县(区)加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提升质量监督能力;要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抽检办法,共同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提升,把农村公路建成“放心路”;要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坚持科学规划,实现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

    (三)提升养护能力,长效发挥农村公路作用

局党委要督促指导县(区)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要加强行业监督考核力度,修订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要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指导力度,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专业化,日常保洁群众化。

(四)创新扶持政策,切实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局党委要创新出台推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意见,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要将农村客运发展纳入“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制定考评办法;要督促各县(区)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模式,让农村客运班线开的通、留得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三、落实整改工作具体要求

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巡察反馈意见。一是社会公开。反馈会议结束后,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发布相关情况。二是党内公开。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组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表态讲话印发至下一级党组织。党委书记要对双公开的相关材料进行舆论宣传方面的风险把关。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查找原因。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逐条整改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逐一销账。

(四)按时报送巡察整改报告。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将巡察组审核通过的党委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的履职情况报告,以及整改情况公开稿和拟不公开事项说明报送市委巡察办。

(五)及时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一是向党内通报,将整改情况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至下一级党组织。通报的整改内容要与巡察反馈意见相对应、与整改情况报告相一致。二是向社会公开,在本单位网站公开通报巡察整改情况,驻留时间不少于1个月。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在向党内通报的基础上可适当调整,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正在初核或已立案但未公布的在办案件、可能引起大的负面炒作的事件、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事项、重大敏感事项的情形外,其他均应公开。公开整改情况时,须公布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接受监督的联系方式,安排专人收集党员、群众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回应、妥善处理,并在公开后7天内,将公开工作情况和向党内通报的正式文件报送市委巡察办备案。

以上反馈意见,请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