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切实做好攀枝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拟于近期召开攀枝花市市区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本次听证会设4名听证人,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中产生。

(二)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设31名听证代表,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10人):采取由市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中心推荐与市民自愿报名相结合,在推荐和自愿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产生。

2.巡游车驾驶员代表(10人):由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推荐。

3.出租汽车汽车公司代表(5人):由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推荐。

4.专家学者代表(6人):市人大财经委1人、市政协财经委1人、道路运输专家1人(市道路运输协会推荐)、法律专家1人(由市律师协会推荐)、人大代表1人(由市人大办公室推荐)、政协委员1人(由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三)旁听代表(3人):通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四)听证会邀请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局、市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等部门相关人员列席。

(五)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由市交通运输局届时邀请参加。

二、专家学者代表由代表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消费者代表和旁听代表面向全市公开报名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产生,报名条件是:一是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长期在攀枝花市工作或生活,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二是听证代表应具备一定群众基础,能代表所在群体的意见;三是听证代表应对听证的行业、内容比较了解,具备一定的阅读理解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认识问题客观公正,能准确地阐述观点表达意见;满足以上条件均可持居民身份证向交通运输局申请报名参加听证会。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0日至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攀枝花市文青巷1号),联系人:杨永攀,王建中(电话:3332102)。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