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交规〔2023〕1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交规〔2023〕1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申请人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须提供选派文件和服务所在地组织(人事)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审专业
(一)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二)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在交通运输工程中从事运输规划、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等相关工作。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逐级审查、市交通运输局资格复审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申请个人用户注册,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详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站首页“个人操作指南”),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须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复印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完成个人网上信息的填报工作且检查无误后,再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提供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推荐。单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点击“法人登录”(单位经办人员选择“电子社保卡登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对申报信息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证明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同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综合推荐意见不少于1000字。
公示证明材料和综合推荐意见经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要求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将申报全套纸质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
(三)网上审核流程。攀枝花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原则上不接受具备独立评审权的评审组织的委托评审,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攀枝花交通工程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应与市交通运输局充分沟通,并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各送审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审核通过的人员,系统上报的同时,在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相应栏,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送市交通运输局。
1.初级职称审核程序。
(1)市级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各县(区)单位申报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后送市交通运输局。
(3)自由职业者申报: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中级职称审核程序。
(1)市级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2)各区单位申报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所在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事(职改)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3)各县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所在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人事(职改)部门→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后送市交通运输局。
(4)自由职业者申报: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资格复审。市交通运输局对送审单位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说明原因。对复审通过的初级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受理;复审通过的中级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五)评委会评审。攀枝花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查阅资料、答辩(全员均需答辩)等程序开展评审会议。
(七)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印发通知(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审批确认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印发)。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通知各行业、各单位领取任职资格文件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各行业、各单位要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保管工作。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论文、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1.《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2)由申报单位按照中级、初级分别汇总填写、盖章报送,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2.个人材料。
(1)初定申报材料包括:
职称初定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4〕23号)规定办理。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初级职称的,由攀枝花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初定,需提供以下初定材料:
①《攀枝花市职称初定申报表》(见附件3)。
②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攀枝花市职称初定申报表》第3页)。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提供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审查意见)。有执业准入要求的,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见习期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
⑥个人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函)、年度考核材料。
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初、中级评审申报材料包括:
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②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提供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审查意见)。
⑤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
⑥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⑦申报前规定任现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规定任职年限详见附件1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考核年度截至2023年)。
⑧申报前规定任现职年限的继续教育有关材料(规定任职年限详见附件1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继续教育年度截至2024年)。
⑨发表论文、论著证明材料(原件)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
⑩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
?业绩贡献公示证明。按照《关于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职改办〔2007〕23号)要求,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不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申报,并在《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写明公示结果。
?担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中级不少于2500字,初级不少于1000字),本人须在落款处签署姓名及日期。
?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同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不少于1000字,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不属于公务员或参公单位人员的证明(见附件4)。
?享受倾斜政策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装订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须提交的论文、论著分别单独装订,其余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一人一袋,并将《申报材料清单》粘贴在纸袋正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或专业特长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申报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评审。
(二)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各级审核单位须对申报人纸质材料以及网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层层审核推荐,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
(四)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五)评审费(含答辩费)按《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质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收取,初级职称100元,中级职称200元。
(六)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2.资料补正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级负责职称材料审查的部门(单位)须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限。系统修改补正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24:00。
3.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现场收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评审现场受理地点: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910室,电话:0812-3506067)
(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12-3325130;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1;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30962。
(八)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0812—3506556)。
附件:1.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信息一览表
3.攀枝花市职称初定申报表
4.证明材料模板
5.申报材料清单
6.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7.申报个人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