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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专职副主任胡湘川督查汛期水上交通和涉水施工防汛防灾工作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灾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713日省交通厅水上交通安全视频调度会和714日全省防汛减灾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交战办专职副主任胡湘川对雅江渔港、宋家坨码头、二滩港务公司、石码头、攀宁高速20标段的水上交通和涉水施工安全和环保工作进行了督查,市航务海事中心、局安环科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检查组在雅江渔港认真查看了船舶系缆、值班记录、应急能力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详细询问了水手长安全例检有关要求。在宋家坨码头重点对船舶停靠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要求二滩港务公司要对停泊区进行安全评估,保障船舶安全停放。在石码头查看了昌隆1号、2号的客渡船和矿动3—6趸船系缆情况。在攀宁高速20标段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就汛期涉水施工安全保障工作的汇报。

胡湘川副主任结合检查情况,对水上交通和涉水施工安全和环保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提升汛期安全工作意识。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警醒,汲取近期巴中、达州“跑船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进一步做好涉及水上交通和涉水施工安全工作,坚决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执行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认真落实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切实抓好船舶安全度汛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在建涉水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严禁将油罐、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和危险化学品等存放在干河滩等易被洪水冲走的场所,坚决杜绝因施工设施设备和材料等被洪水冲走危及下游生态环境和桥梁、大坝安全等事故发生。三是切实做好汛期应急保障工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时刻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将有关信息情况传递至交通运输企业一线,以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事故险情报告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