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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公安部门联合 贯彻落实百日攻坚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4-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8b8ada67c3610dcf7b19508471458a.jpg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除生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迎七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2021年4月1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特勤大队联合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对市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开展源头安全检查。

3c867e915dc6e356459d88bd02361fd.jpg联合检查组通过“查资料、看监控、验操作、问情况”等方式对企业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车辆和驾驶员日常管理、动态监控制度和措施、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在盛公司对其月度维护检验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了川D51850和川D51819两车3月份的二级维护档案,在监控系统中抽查了川D63755和川D63785两车的运行情况和安全带使用情况;在梅塞尔公司对川D77710的电子运单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复核,并查验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实际情况,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此次检查中通报了3月份攀枝花本地发生的典型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近期国内多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分析了汛期各类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要求企业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多点切入、多面把控,将措施落实到位,将防控抓稳抓实;二是以人、车、路为要素,全面把严管理关,企业要在日常管理中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放在首位,切实落实车辆维护、维修和保养的各项制度,要把驾驶员的心理关和情绪关同技术关一起抓,并严格内部考评和淘汰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要果断停班,落实岗位调离、解聘合同等硬性手段;三是要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在现阶段已完善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要把重心放在如何用好监控系统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形成的隐患要重点清除,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四是强化落实安全基础设施的配备和使用,对车辆的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等设施要常用常查,确保使用率,驾驶人员要履行好安全带使用的告知和督促职责,强化制度保障和资金投入,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要及时更换,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