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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四措施”扎实开展“百日行动”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保障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切实消除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按照部、厅有关工作安排,9月28日以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有序推进老旧货车排查、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约谈、危货运输安全检查、司乘人员培训教育等工作,持续巩固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根据交通运输厅通报内容和大运政平台车辆信息,全面排查梳理出全市范围内老旧货车(10年以上车龄)建立工作清单、分县区督促指导经营者对所属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件开展技术状况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暂停运输业务并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依法责令问题车辆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并及时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排查出老旧货车291台,其中无近半年车辆综合检测和二级维护记录的243台。目前完成150台车辆的核实工作,其中存在隐患并完成治理的69台,拟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26台,停运4台。

  二是全面开展典型问题企业约谈工作。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今年被查处的营运货车违法记录进行梳理,按照有3次及以上超速、疲劳驾驶处罚记录超过5辆车的规则排查出53家道路货运业业户,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53家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监管约谈,就强化车辆人员管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责任等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压降违法违规行为频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落到实处。重点检查无资质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或未经安全考核合格上岗、企业车辆未年审或超许可范围承运、车辆未采取安全防护或非法违法营运、剧毒化学品和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在不具备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等行为,通过逐项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检查1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3条,整改完成11条,剩余2条正在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四是着力夯实司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培训,督促辖区内企业完成运营驾驶员重温“四不、两严禁”安全承诺共计2430人次,与新进驾驶员完成安全承诺书签订600份,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范司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对辖区内运营车辆粘贴安全带提醒标识情况及车辆出站安全带规范使用的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工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抽查核查1059车次,督促整改安全带规范使用问题54个次,增强了公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提升了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审核: 曾波   责任编辑: 熊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