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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第01号补遗书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内容予以完善和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1)”修改为:“(1)中标候选人排序(实施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的,不公布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如下图红框标注: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细化为 “7.4. 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和“7.4.2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规则、程序”;投标人须知正文7.4定标同步细化为7.4.1和7.4.2,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 和7.4.2对应。

如下图红框标注:

          三、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正文)“1.评分办法”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本章第3.9.1项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下图红框标注:

 

四、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正文)“3.9.1”修改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第1.1款原则以标明排序或不标明排序的方式(不标明排序的方式适用于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情形)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不排序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应逐一出具评审意见,相关评审意见应针对性阐述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点、不足、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如下图红框标注:

 

五、上述修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同之处均作相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本次补遗书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不进行延长。

 

 

招标人:四川攀盐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30日      

附件: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挂网版招标文件(01号补遗书后)挂网版(已签章).pdf

审核: 建管科   责任编辑: 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