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监理的澄清文件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监理的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问题,现通过本补遗书进行更正及回复,更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注释,增加“隧道长度指的是该结构物总长”。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同之处均作相同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7.投标人还应符合的其他规定”中“(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修改为:“(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JL2 标段评分因素 主要人员 B”中评分标准:“(2)扣除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最低个数后,已完成的业绩满足(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修改为:“(2)扣除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最低个数后:”。
四、招标文件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中增加“注:本章所引用的相关文件如有更新替换,以最新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于2025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 年12月08日10时30分”;“5.2.投标文件的递交”中:“(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10时30分”“(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2025 年12月08日10时00分~10时30分”中涉及时间“12月08日”均修改为:12月23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均按12月23日顺延。
六、上述修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同之处均作相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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