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整治交通运输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整治交通运输领域基层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省、市规范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厅关于治理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整体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规趋利执法、违规异地执法、乱罚款、乱扣押、乱检查、乱收费“两违四罚”整治的基础上,以认真执行交通运输执法“嵌入式”数字监督为抓手,重点聚焦以下三大领域及三类突出问题:
(一)重点整治领域
1.客货运输领域。重点整治危险货物运输,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旅游客运市场(如景区接驳,交通枢纽揽客)中违法违纪问题。聚焦“三车司机”群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
2.网约车领域。重点整治网约车无证经营,平台公司向不合规车辆派单等乱象,并深挖彻查执法人员在查处过程中有关趋利执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利益输送,乱罚款等问题。
3.超限运输执法领域。不执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机制;违规设置超限运输等检查,检测站点等违规趋利执法问题。
(二)重点纠治行为
1.趋利性执法。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违规异地执法,越权执法,以罚代管,重复检查;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
2.选择性执法。客货运输执法不区分违法主体,实行"一刀切"处罚客货司机;网约车执法领域"只罚司机,不罚平台";整治不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公问题。
3.违规乱罚款乱检查。重点核查电子监控,路检路查等环节的罚款行为;客货运输执法只罚款不做执法案卷,案卷造假,无处罚依据等问题。整治以罚代管,罚而不纠,一罚了之,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规减轻处罚等问题。
除上述整治重点问题外,将执法领域其他"两违四罚"问题,以及执法不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风腐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二、具体举措
(一)全面排查基层执法突出问题
1.全面开展自查。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每月定期开展全覆盖范围的执法案卷评查,案件回访,梳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点,梳理复查12328、12345投诉和信访举报线索,以及分析排查“嵌入式”数字监督系统分析预警线索等方式,深入开展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
2.坚持开门整治。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整治工作重点、投诉举报方式。要组织在各级执法站(所)、客货运输站(场)、物流园区、司机之家、重要交通枢纽等区域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畅通12328、12345等服务热线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开展执法类投诉举报处理复查及提级复核,深挖违规违纪线索,拓展问题查摆路径。
3.加强执法监督。聚焦整治重点和“两违四罚”,围绕超限运输检测站等重点场所以及投诉举报重点区域等,有针对性开展明查暗访,将交通运输执法“嵌入式”数字监督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抓手,将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加强预警线索核查、确认、处置、反馈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突出数字监督实效,推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二)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1.坚持查改结合。紧扣整治重点,深入基层一线查找问题,坚持台账化管理,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查摆整改,建立问题查摆整改、追责问责、行动开展3个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在整治期间实实在在取得成效。整改措施必须务实具体,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对需从源头上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标本兼治、长效常治。
2.严肃追责问责。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刀刃向内”,严肃责任追究。要应用好执法过错责任、党纪责任、政务处分以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种责任”形态。对执法权力运行不规范等情节轻微问题,要及时纠正,综合应用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建议吊销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等方式,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责任。要严肃纠正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背后的政绩观错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严肃责任追究。对执法不规范等情节轻微问题,采取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方式及时纠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责任。
(三)健全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职,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1.完善制度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聚焦"三车司机"群体高频执法事项,进一步优化裁量幅度,情节和阶次设定。聚焦执法对象认定,法律适用等不统一事项和领域,统一执法尺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2.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执法"我是大队长"主题活动,树立大抓基层导向,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资格联合培训机制,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加强和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严禁超权限执法。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丰富培训方式,充分运用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习平台等资源(登录网址: https://zhzf.mot.gov.cn/login),推动学习培训走深走实,每名执法人员年度学习不少于60学时,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规范处置的实操能力。强化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负面舆情事件曝光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纪律红线,规范执法行为。
(四)优化服务践行执法为民
1.优化执法方式。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执法。要常态化开展执法队长接待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走访、为民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倾听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开展"执法公开日活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和媒体现场监督执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邀约式检查等便民惠企举措,主动为企业提供合规经营指导,信用修复指导等服务,引导从业人员和企业自觉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执法温度与服务效能。要严格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从轻减轻处罚等制度规定,坚决防止以罚代管,重罚轻管。
2.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广应用"天府入企码",严格执行规定的频次,大力开展"综合查一次",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规范行使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3、深化群体行业党建。不断织密党的组织体系,做好"三车司机"群体服务保障。系统推进司机"暖心之家"科学化精准化布局,"司机之家","司机(暖心)驿站"基础化便捷化服务。健全完善"12328"热线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诉求接诉即办机制,不断提升司机诉求办理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用心用情解决司机群体急难愁盼问题。
三、组织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执法突出问题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法规科,局公路管理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机关党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支队等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钒钛高新区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局法规科牵头协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支队具体落实。
(二)健全协同联动与线索处置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和协同核查机制,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整治合力。
(三)建立突出问题督导处理机制。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聚焦整治实效,及时掌握突出问题查摆整治开展情况,强化负面清单和经验做法通报;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执法突出问题查摆整改、追责问责、行动开展等3张工作台账,确保工作开展落到实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调配所属执法监督机构,执法机构力量,通过调度,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所属区域执法工作开展指导,监督,对突出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市局将采取查阅资料,暗访一线,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开展督导,全面压实责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基层执法突出问题的重要意义,将相关工作与项目投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在整治工作开展中,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整治工作的实绩检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效。
(二)加强组织实施。要压紧压实执法突出问题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部署。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执法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实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增强可操作性。要将开展基层执法突出问题治理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传达到每一名执法人员,防止上热中温下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狠抓落实,跟踪督办。对责任心不强,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规依纪约谈,通报直至问责。
(三)务求治理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深查实改,做到"见人见事",坚决防止排查走过场,问题浅表化,整改悬空等问题。对专项整治期间通过排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督查等渠道掌握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要坚持个案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从执法程序,监督问责,源头监管等方面补齐制度短板,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支队要明确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于每月10日前向市局法规科报送有关工作资料,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工作总结(含突出问题查摆整改台账,追责问责台账,行动开展台账等),典型案例报(2个以上)市局法规科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王婧,联系电话:134581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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