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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攀枝花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06-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作为“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并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作为交通运输领域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各单位、部门每年举办至少一期领导干部专题学习讲座,实现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主体责任

  2. 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市局年度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各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提高党委会、办公会集体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效率,有关情况应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细化法治督察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四不两直”等形式改进督察方式,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府及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年度报告。

  4.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推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智囊、助手作用。

  三、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5.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成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核等制度,起草部门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初审职责,探索建立专家协审机制。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6. 配合完善地方交通立法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立法调研、起草、意见征集、计划落实等工作。立法后适时评估实施效果,针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情形,及时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自行或者建议有权机关予以修改、废止。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7. 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部门权力清单,按照权责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委托、下放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确保行业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8.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理排查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持续深化投资审批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以项目代码为基础汇集共享审批信息数据。进一步畅通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对隐性门槛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等方面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9. 提升政务服务。以行政许可为重点,逐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形成事项运行流程图和实施要素一览表。优化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制度。推进窗口服务方式便利化,梳理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单,大力配合综合办事窗口建设,落实“首席事务代表”“收件即受理”等制度。动态调整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依法应当保留提交的证明事项和证照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深入推进各类业务系统信息联通、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10. 强化监管效能。组织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监管计划管理,编制年度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推进市、县(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推行“一企一策”。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科学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供需对接清单,互联互通跨行业跨业务的违法违规信息,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加快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信用交通”创建,继续完善信用纠错和信用修复等制度,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加强项目投资、设计咨询、建设运营、运输服务等领域信用管理统筹工作,逐步推动实现跨领域、跨地区的联合奖惩。

  五、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制约

  11. 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决策管理台账。

  12.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非涉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努力打造透明诚信的政府部门。

  13.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司法建议。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定期梳理主流媒体、自媒体和网民观点,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法行政决策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14. 健全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研究制订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等配备标准。进一步厘清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发展机构间的职责边界,各业务领域形成运作顺畅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15.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狠抓基层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开展以全员轮训、全员考试等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活动,以队列会操、文书制作、现场处置等为主要形式的大比武活动,举办全省运输执法人员技能大赛。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各项执法规定。做好服装、标志和执法证件管理相工作,确保执法形象权威、统一、规范。巩固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完善并全面应用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非现场执法规范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证据审核认定。探索以智能检测为主、人工巡查为辅的交通执法新模式,提升执法科技化智慧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持续推进“一路四方”工作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

  16.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超限超载货车、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车辆、网络货运、网约车、出租车、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毗邻地区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联合查处、公路治限联合治理、交界水域联合巡航等执法活动。

  17.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案件办理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对立案登记、违法事实认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关键环节和措施进行把关,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健全执法监督和考评体系,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针对社会关注、群主关切的热点、难点开展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对于高频投诉事项、问题和地区,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提出长效治理举措。

  七、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

  18. 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畅通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12345及12328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切实做好工单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矛盾纠纷。把服务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的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快递员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从业人员合理诉求,加大对司机群体的关爱力度,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改善司机停宿环境。

  19.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持续跟踪行政复议法修改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情况。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判决,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庭审旁听、案件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文书及相关材料的管理,提升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八、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工作

  20. 普法宣教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实施《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信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积极营造政府依法行政、群众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1. 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加强人才和队伍保障,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立法、执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加大法治队伍和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推动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执法工作经费、执法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坚决杜绝执法与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加强技术创新保障,全面应用并不断完善开发交通运输领域审批平台、执法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平台,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动大数据、数字化、智慧化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