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向顾林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3-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向顾林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顾林:
2024年6月21日接支队交办,根据2024年6月17日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六支队四大队关于移交超载超限线索的函(川交综执六支四函[2024]11号),川D62234号四轴货车2024年4月28日11:44:06在通过高速公路大田站入口时地磅显示车货总重38.80吨。经查,该车所有人为顾林,车辆核定载重总质量为31吨,该车超规定值7.8吨。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你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我单位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及委托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实现《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有效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一、文书编号
《违法行为通知书》(川040003交罚〔2026〕4号)
二、处罚内容和依据
你的行为涉嫌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的处罚决定。
三、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东路24号。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812-3338379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川 040003交罚〔2026〕4号).pdf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6日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