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曝光信息(二〇二二年第三期)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曝光信息
为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违法行为进行第三期曝光。
一、非法营运车辆曝光信息
(一)2022年1月11日,袁*国驾驶川D7**1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2022年1月14日,刘*华驾驶川DL**23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三)2022年2月10日,张*驾驶川DK**3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四)2022年2月12日,薛*文驾驶川DY**5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五)2022年2月12日,王*能驾驶川DC**9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信息
(一)2022年1月01日,攀枝花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洪驾驶川DT**86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49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2022年1月03日,攀枝花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杨*强驾驶川DT**29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三)2022年1月04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胡*龙驾驶川DT**75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490元罚款行政处罚;
(四)2022年1月04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民驾驶川DT**85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49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五)2022年1月05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任*驾驶川DT**21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六)2022年1月05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苏*驾驶川DT**15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七)2022年1月08日,攀枝花市友谊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易*丽驾驶川DT**39号车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八)2022年1月11日,攀枝花市万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驾驶川DT**36号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处490元罚款行政处罚;
(九)2022年1月12日,攀枝花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杨*驾驶川DT**57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490元罚款行政处罚;
(十)2022年1月15日,攀枝花市友谊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驾驶川DT**23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