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经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9日起,正式启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管理和使用,仅适用于以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办理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文书,与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审核: 黄彬 责任编辑: 周俊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