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加固宝鼎大桥恢复通车的建议》(第3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联系协作机制”的建议
宝鼎大桥为企业自用桥梁,其管养单位为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期,西区政府和攀煤集团已建立政企联系协作机制,双方就宝鼎大桥检测和维修加固相关事宜多次进行交流座谈。
二、关于“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建议
经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专业机构对宝鼎大桥进行检测,该桥梁实际承载能力满足设计要求,满足目标荷载等级的使用要求,桥梁总体技术状况评定为3类。为做好宝鼎大桥维修加固工作,我局指导西区政府提出两种方案,供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考实施。一是对宝鼎大桥进行加固处理,加固后桥梁承载能力达到原设计荷载,限4轴货车(限重31吨)及以下车辆通行条件,估算费用4000余万元。二是对其进行限高,按仅供小车通行的要求加固,费用估算600余万元。
三、关于“配合做好技术指导”的建议
我局将在桥梁日常管养、编制维修加固方案和维修加固过程中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推动宝鼎大桥维修加固工作早日落地。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交通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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