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米易县北部片区共同富裕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白马至湾丘快速通道及桥梁工程的建议》(第16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白马至湾丘快速通道及桥梁建设项目纳入省交通运输厅《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交通运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的建议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2月联合印发《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交通运输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库交通项目进行了锁定,目前暂无调整计划。加之,该快速通道属专用公路,未纳入公路路网规划,不符合项目入库原则,暂不具备纳入方案的条件。
根据《公路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协调米易县交通运输局,建议由米易县人民政府牵头开展该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推进项目实施。
二、关于“争取该项目按照2022年四川省财政厅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的建议
2025年4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路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明确规定投资计划申报项目必须纳入省级项目库,目前该项目暂不满足入库要求,无法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做好行业指导,积极与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予以支持。
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交通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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