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攀枝花高速公路限速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攀枝花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主体
项目业主公司(G5西攀高速公司、G4216丽攀高速公司、S96攀大高速公司)、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省交通警察六支队(简称高速公路“一路三方”),根据职能负责攀枝花境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
二、攀枝花高速公路限速现状
我市运营高速公路设计时速均为80公里/小时。当前执行限速标准为主线路段:小型客车100公里/小时,货车及大客车80公里/小时。特殊区段:G5西攀高速新九至撒莲方向严管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客货分道);G4216丽攀高速隧道群、S96攀大高速特长隧道群、G4216攀宁高速长下坡路段统一限速80公里/小时。
三、工作推进情况
2025年5月22日,市交通运输局、市高建办组织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召开市域高速公路提高限速协调会,研究限速优化政策及措施。经高速公路“一路三方”研究反馈,受技术单位招标程序及近期交通事故、防汛、防地灾等实际情况制约,限速评估工作有所滞后,还未取得新进展。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市高建办将积极协调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加快推进限速论证相关工作,争取早日提高限速标准。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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