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改造东区马家田路口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门道路的建议》(第2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拓宽与线形优化、增设交通标识、加强道路日常养护”的建议
经核实,东区马家田路口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门道路为专用公路,其产权属攀钢集团。根据公路法规定,专用公路由其所服务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当地主管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我局已与东区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建议由攀钢集团对接东区人民政府具体办理。
二、关于“进行环境整治与周边地域功能调整”的建议
因该路段产权属攀钢集团,建议由攀钢集团在东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环境整治和地域功能调整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交通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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