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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阳光维修放心消费”行动方案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推进全市汽车维修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汽车维修消费满意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阳光维修放心消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聚焦当前汽车维修企业信息、价格信息、配件信息不透明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开展“阳光维修”放心消费”行动:督促汽车维修企业严格落实“六公示一提供,引导汽车4S店、汽车配件店落实放心舒心消费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将向社会推出“四川汽车维修”小程序;使消费者可通过查询、预约重点维修企业,维修信息可查询,消费可评价,实现了汽车维修消费更阳光、更透明的总体目标。

  二、 行动内容

  (一)落实“六公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所有汽车维修经营业户在维修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机动车维修备案标志牌(具体尺寸要求见附件1);公示维修业务受理流程;公示维修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公示配件信息,明码标价;公示维修质量保证期;公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12315消费维权热线,使消费更公开透明。

  (二)落实“一提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所有汽车维修企业结算交车时,向客户提供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重点维修企业,包括一、二类整车维修企业、三类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从事汽车发动机、变速器、车身、空调、电气系统维修和四轮定位检测调整等维修业户)通过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向客户出具全省统一格式和统一编号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汽车4S店(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维修服务企业)出具品牌厂商统一的结算清单。结算清单必须准确注明维修车辆信息、配件信息、工时费用信息和质量保证期,使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开展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四川省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广泛收集客户对维修企业的评价、投诉等信用信息,对辖区内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及三类汽车综合小修业户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向社会发布维修企业信用等级,使消费者可以清楚选择消费。

  (四)启用“四川汽车维修”小程序。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建设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重点维修企业全部加入“四川汽车维修”小程序,并及时维护其企业服务信息。消费者既可通过小程序查询和预约维修和检测企业,又可通过小程序查询、评价和投诉维修服务,促进维修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五)创建示范试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评选一批“六公 示一提供”落实到位、维修数据透明可查询、信用等级高的“阳光维修示范企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引导发展一批落实汽车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主动亮出“放心舒心消费承诺”的“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汽车4S店和汽车配件店,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全行业提升服务水平。

  附件:机动车维修标志牌.pdf

审核: 黄彬   责任编辑: 朱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