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是否需要持证上岗?“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如何延期、变更?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1)考核要求: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法人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和企业(含分支机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参加安全考核,并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内考核合格。(2)延期、变更要求:“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可通过安全考核管理系统向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需提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再培训等情况),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予以延期3年。“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相关信息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考核管理系统,向属地安全考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调出注销或调入登记变更。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