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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召开2022年全市水上交通 安全汛期工作会

来源:市航务海事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对防汛抗险救灾工作指示精神,努力实现 “两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跑船、确保不发生客渡运安全事故,77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2022年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汛期工作会。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交战办副主任胡湘川主持,局属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盐边县、仁和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航务海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市航务海事中心通报了“河长制”“长江十年禁捕”工作进展情况和近期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整改建议,局水运科传达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近期两起水上交通事故的警示通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对主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结合主汛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交战办副主任胡湘川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加强监管,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把规范管理关、船舶质量关、人员聘用关、诚信运营关,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

二是要扛责上肩、履责于行,采取专项检查、跟踪检查指导等方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 “停航减载”“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等安全制度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紧盯企业资质保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等重点环节,严厉查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细化措施,提升抗风险能力。结合“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十年禁捕”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处置工作,推动老旧船舶淘汰,僵尸船舶集中处置,灭失船舶集中注销。

五是要加快推进平安渡运建设,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做好“平安渡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扎实推进迤资船舶“集中停靠点”建设。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固根基、补短板,提升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六是做好准备,提升水上交通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水路交通预案体系,制定和落实《攀枝花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督促指导县(区)修订细化分预案,要强化水上交通应急演练,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开展应急小分队操艇、桌面推演、实操能力训练,提升应急救援实操能力。

七是要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快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辨识排查评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安全形势研判预警,完善汛情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掌握气象、水情信息,开展研判预警工作,提前落实防跑船、停航封渡等安全措施,做好风险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