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车油补的相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03-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攀枝花市民热线办理转办单《关于出租车油补的相关问题》(编号210309T00085)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是燃油消耗的补助,而非用气补助,测算和分配依据以车辆实际用油量为准。我市2019年度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我局已充分考虑我市特殊地理地势、气候环境,以及“油改气”出租汽车运营中使用的部分燃油实际,结合出租车公司对“油改气”成本的测算和申报,按单用油车标准的三分之一核算“油改气”车辆油补。
市民认为油补差额较大,是因为车辆“油改气”为双燃料车辆后,实际用油量明显少于单用油车辆,其补贴标准也低于单用油车辆。
经我局市运管处和出租汽车公司单独开展宣传解释工作,该市已认可和理解燃油补贴发放政策,并于3月5日签字领取了燃油补贴。
此复。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