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九期)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0-05-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违法行为进行第九期曝光。
一、非法营运车辆曝光信息
- 2020年4月23日,蒋*经驾驶川DDL39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3日,何*东驾驶川DMH96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4日,赵*驾驶川D44A5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4日,冯*菊驾驶川DP299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6日,李*龙驾驶川D30C3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6日,程*春驾驶川D88A8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7日,刘*明驾驶川D27E75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7日,刘*驾驶川D01A8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8日,满*棣 驾驶川DDG72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信息
- 2020年4月22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周*平驾驶川DT2158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2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舒*荣驾驶川DT2119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4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雷*风驾驶川DT2341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7日,攀枝花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杨*驾驶川DT1519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8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臣驾驶川DT2177号车绕行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4月28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蒋*驾驶川DT2002号车拼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